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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厂voc在线监测设备厂家西安聚能TR-9300V

更新时间:2025-02-23 03:52:05 编号:d7987dthe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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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厂voc在线监测设备厂家西安聚能TR-9300V

关键词
汽车厂voc在线监测,家具厂voc在线监测,焦化厂voc在线监测,橡胶厂voc在线监测
面向地区
全国
工作电压
220v
结构特征
数字仪表
8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按《CEMS安装规定》执行。
调试检测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在现场安装运行以后,应进行技术性能指标的调试,具体要求:
现场完成烟气CEMS 安装、初调后,烟气CEMS 连续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68 小时。
烟气CEMS 连续运行168 小时后,可进入调试检测阶段,调试检测周期为72 小时,
在调试检测期间,不允许计划外的检修和调节仪器。
如果因烟气CEMS 故障、固定污染源故障、断电等原因造成调试检测中断,在上述因素恢复正常后,应重新开始进行为期72 小时的调试检测。
对于完全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当进行零点和跨度校准、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时,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如:采样探头、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一致。
调试检测后应编制调试检测报告。
调试检测的内容:
1)气态污染物CEMS 零点漂移、跨度漂移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2)气态污染物(含氧量)CEMS 线性误差、响应时间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3)气态污染物(含氧量)CEMS 准确度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4)流速CMS 速度场系数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5)流速CMS 速度场系数精密度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6)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调试检测技术指标要求
12.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
12.1  监测设备调试
1)在现场完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初试后,使连续监测仪器设备投入运行,运行调试时间(连续)不少于168小时;
2)每天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检查,当累积漂移超过规定指标时,则可以调整仪器;
3)如果因排放源故障或供电等造成调试中断,在排放源或供电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运行调试,累计运行调试时间不少于168小时
4)如果因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故障造成调试中断,在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恢复正常,重新开始连续168小时的运行调试;
5)编制调试期间的零点和量程漂移测试报告提交给排污单位;。
6)零点和量程漂移测试方法见《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12.2  监测设备检测
仪器正常运行168小时后进行检测。检测期间不一定紧接在调试期间之后。
颗粒物需进行相关校准。校准时,生产设备、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低、中、高生产能力或调节颗粒物控制装置来改变颗粒物排放浓度条件下进行测试。
参比方法(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法)与SO2、NOx在线监测仪同步进行污染源监测,连续2天,每天获取9个以上每分钟数据对,进行相对准确度计算。
参比方法(手工法GB/T16157-1996)与流速在线监测仪同步进行污染源监测,连续2天,每天获取5个以上数据对进行速度场系数的计算。
以上计算方法见《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中标方向验收方提供相关校准、SO2、NOx相对准确度、速度场系数的校准调试报告。
12.3  联网自检
中标方在通讯系统安装完成后:
1)对通讯系统进行调试并使其稳定运行;
2)根据通讯规范要求对应答模式、超时重发机制、通讯协议数据结构、通讯流程、代码定义等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自检;
3)向提供通讯系统的联网报告及自检报告。
12.4 验收技术要求
12.4.1 比对监测
1)比对监测期间,生产设备需正常且稳定运行,比对监测参比方法按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进行,至少获取读数进行相对误差或准确度的计算,比对监测指标见《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17的有关技术要求;
2)比对监测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17的有关技术要求后,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需再运行72小时后接受第二次复检比对监测,复检比对监测方法同上。
12.4.2 联网测试
联网测试要求远程实际显示的数据及存储在现场机的数据与上位机(注:监控中心信息平台)所取得的数据相一致。
测试内容为比对在现场实时显示的数据与上位机所取得的实时以及比对存储在现场机的数据与上位机所取得的历史数据的一致性,包括污染物数据及相连的数据标志位、排放状态数据和环境数据等所有应上传的数据。
12.5 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 机械加工厂voc在线监测设备厂家西安聚能TR-9300V
12.5 1 基本要求 橡胶厂voc在线监测
中标方负责在线监测仪器的运行维护,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专人作为质量主管,具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能力和资源,以质量体系得到遵循和实施。
12.5.2 职责
在质保期内承担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责任,各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其承担的在线监测系统一一对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
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工作报告,陈述各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在运行中按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及校验。
12.5.3 数据质量目标
在线监测数据有效年均值至少有占污染源年排放总日数75%的有效日均值;监测数据有效月均值至少有占污染源月排放总日数75%的有效日均值;监测数据有效日均值至少有占污染源日排放总小时数75%的有效小时均值。焦化厂voc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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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资料

主营行业:多种气体检测仪
公司主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voc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氢氧过程分析系统
主营地区:全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金:人民币16080000万
公司成立时间:2008-04-17
员工人数:50-99
经营模式:生产+贸易型
最近年检时间:2018年
登记机关: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办公自动化设备、制冷设备、五金交电、文体用品、电源设备、电子元件、通讯设备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公司邮编:710000
公司电话:029-6281788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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